用灑水車驅趕商販“小微權力”也須防任性
車橫
近日,山東濟寧泗水縣一名村書記勸離路邊商販時,使用灑水車向攤位噴水引發(fā)爭議。12月26日,泗水楊柳鎮(zhèn)發(fā)布通報回應稱,涉事村支書做法簡單粗暴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,責令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。
氣象信息顯示,當日泗水縣最低氣溫只有零下2攝氏度。當灑水車高壓水槍徑直噴向在寒冬里討生活的商販時,怎一個“寒”字了得!涉事村支書被撤銷黨內職務、責令辭職,完全是咎由自取,而事件背后的“小微權力”任性以及基層治理亂象更值得深思。
根據當地通報,楊柳鎮(zhèn)楊柳村新集市近期建成投入使用,但部分商販因擔心客流影響,不愿搬遷進入新址,仍在舊址擺攤經營。在對集市舊址路邊商販進行引導勸離的過程中,涉事村支書不惜動用正在附近作業(yè)的灑水車向攤位噴水,以達到盡早勸離的目的。
從表象看,涉事村支書急于求成,為實現預期效果用錯了方式方法,但從本質上講,這是“小微權力”任性、群眾觀念淡薄的典型表現。為達目的不擇手段,“牛不喝水強按頭”,只會事倍功半、事與愿違。
村支書用灑水車驅趕商販事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;鶎又卫砬ь^萬緒、錯綜復雜,干好工作的確不易,F實中,一些基層干部為了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,不是想方設法化解矛盾,而是動粗使橫、盲目蠻干甚至不擇手段。
以本次事件為例,集市搬遷到底該不該、好不好,當地商販最有體會,也最有發(fā)言權。如果基層干部只顧自己“政績”光鮮、不顧百姓切身利益,只有所謂的力度而沒有溫度,恐怕不僅解決不了存在的問題,還會引發(fā)新的矛盾。
近年來,為規(guī)范“小微權力”運行,打通從嚴治黨“最后一公里”,各地都出臺了一系列具有針對性的監(jiān)督措施,收到了很大成效。越是在“小微權力”逐漸規(guī)范的語境下,越要嚴防個別地方的“小微權力”任性現象,越要全力推進鄉(xiāng)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。
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,涉事村支書如此肆無忌憚不只是懶政怠政、作風粗暴的問題,還關乎宗旨意識牢不牢、有沒有的問題?傊,此次村支書用灑水車驅趕商販事件,再次為“小微權力”任性敲響警鐘。